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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常熟用友软件:突发!8月新电子税局又变了!
刚从电子税局7月大变革中缓过来,8月部分地区电子税局又有升级调整!!
另外,7月30日数电更新,开票增加了不同扫脸频率的企业类型,你的企业开票或许无需扫脸了。
如何设置扫脸频率?8月税局升级又有哪些变化?快来一起看看吧!
1
新电子税局有变!
调整了页面展示和功能模块布局!
根据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规范建设要求,山东省新电子税务局升级使用全国统一界面。本次升级调整了页面展示和功能模块布局。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登录前界面调整
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界面如下:
二、“新办纳税人场景”位置调整
“新办纳税人场景”位置调整到“公众服务”下,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功能模块所在位置如下:
三、登录后调整系统名称
系统名称由“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调整为“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山东”,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界面如下:
四、调整搜索框位置,将其前移
加大搜索框,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界面如下:
五、“我的收藏”和“场景办税”合并在一行显示,并列显示两个功能标签。
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界面如下:
六、“税务数字账户”功能调整到“热门服务”下
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界面如下:
七、原首页税费申报及缴纳、发票使用、发票开具等功能,调整到“我要办税”模块下,也可在搜索框输入关键字打开模块。
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界面如下:
八、原首页“涉税查询”功能调整到“我要查询”模块下,也可通过搜索框输入关键字搜索。
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界面如下:
九、新增“为你推荐”相关政策功能
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2
新电子税局残保金减免该如何享受?
1、我单位安置了残疾人就业,在职职工人数未超过30人,在新电子税务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为何不能享受免税呢?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电子税务局系统根据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来判断是否为企业类型。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查看纳税人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纳税人为企业类型,且“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没超过30人,且“本期应纳费额”大于0,则“减免性质”“本期减免费额”会自动带出,享受减免。如纳税人为非企业类型,不可享受该减免政策,如您单位符合《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政策的,可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
2、我单位在新电子税务局申报环境保护税计算减免税款时,系统提示纳税人在2024年5月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形,不能享受减征及免征的税收优惠,怎么办?
如您单位环境保护税申报时有排放口存在超标情形时,当月所有的排放口均不可再享受环境保护税的税收减免。您可查看税源采集界面中的标准浓度值与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界面中的最高浓度值进行比较,最高浓度值大于标准浓度值即已超标。
3、我单位通过新电子税务局新增房产税税源信息时,房屋坐落地址(所处街乡)、房屋坐落详细地址均为空,无法填写怎么办?
此类情况是因为“房屋坐落地址(行政区划)”没有到具体的区县,请查看税源信息中的“房屋坐落地址(行政区划)”,如地址为省级或市级未到具体的区县,您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变更“生产经营地址行政区划”项,填写具体的行政区划信息。
4、新电子税务局免退税申报里面的出口退税商品代码从哪里可以查询?
您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文库”,搜索相应的出口退税商品名称,即可获取出口退税商品代码。
5、我单位通过新电子税务局进行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时,带不出被扣缴纳税人识别号和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人名称怎么办?
这两项信息是在明细信息填报界面填写的,申报输入被扣缴人信息下的“证件号码”后,系统自动查询相关信息,能获取到信息的,会有确定选项;如系统查询不到则需手动输入,如下图所示:
请按提示信息进行登记即可。
6、我单位是就地缴纳的分支机构,登录新电子税务局,通过“我的待办—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填写申报表时,只显示“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两项内容,未显示完整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怎么办?
新电子税务局场景化办税对“业务简单”标签的纳税人设置为“确认式申报”方式,您单位为分支机构类型,“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两项内容可通过总机构申报信息获取(未获取到的可再自主填写),因此只需确认带出数据,确认无误提交申报即可。如需查看申报表,可点击“预览报表”查看,如下图所示:
2
新电子税局残保金减免该如何享受?
1、我单位安置了残疾人就业,在职职工人数未超过30人,在新电子税务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为何不能享受免税呢?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电子税务局系统根据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来判断是否为企业类型。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查看纳税人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纳税人为企业类型,且“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没超过30人,且“本期应纳费额”大于0,则“减免性质”“本期减免费额”会自动带出,享受减免。如纳税人为非企业类型,不可享受该减免政策,如您单位符合《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政策的,可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
2、我单位在新电子税务局申报环境保护税计算减免税款时,系统提示纳税人在2024年5月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形,不能享受减征及免征的税收优惠,怎么办?
如您单位环境保护税申报时有排放口存在超标情形时,当月所有的排放口均不可再享受环境保护税的税收减免。您可查看税源采集界面中的标准浓度值与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界面中的最高浓度值进行比较,最高浓度值大于标准浓度值即已超标。
3、我单位通过新电子税务局新增房产税税源信息时,房屋坐落地址(所处街乡)、房屋坐落详细地址均为空,无法填写怎么办?
此类情况是因为“房屋坐落地址(行政区划)”没有到具体的区县,请查看税源信息中的“房屋坐落地址(行政区划)”,如地址为省级或市级未到具体的区县,您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变更“生产经营地址行政区划”项,填写具体的行政区划信息。
4、新电子税务局免退税申报里面的出口退税商品代码从哪里可以查询?
您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文库”,搜索相应的出口退税商品名称,即可获取出口退税商品代码。
5、我单位通过新电子税务局进行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时,带不出被扣缴纳税人识别号和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人名称怎么办?
这两项信息是在明细信息填报界面填写的,申报输入被扣缴人信息下的“证件号码”后,系统自动查询相关信息,能获取到信息的,会有确定选项;如系统查询不到则需手动输入,如下图所示:
请按提示信息进行登记即可。
6、我单位是就地缴纳的分支机构,登录新电子税务局,通过“我的待办—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填写申报表时,只显示“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两项内容,未显示完整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怎么办?
新电子税务局场景化办税对“业务简单”标签的纳税人设置为“确认式申报”方式,您单位为分支机构类型,“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两项内容可通过总机构申报信息获取(未获取到的可再自主填写),因此只需确认带出数据,确认无误提交申报即可。如需查看申报表,可点击“预览报表”查看,如下图所示:
3
数电票大更新!
“无需频繁扫脸”时代正式开启!
01
无需扫脸
“无需扫脸”企业:包括政府机关、央企国企、千户集团、省级重点纳税人、上市公司等,开票"无需扫脸";
02
偶尔扫脸
“偶尔扫脸”企业(偶尔指的是半年183天):包括数电赋额等级IV类且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数电赋额等级IV类或者III类且信用等级BCM级的有数电核定后使用时长、入库税额等要求;没有信用等级的小规模或不参评企业要求会多点;
03
不经常扫脸
“不经常扫脸”企业(不经常指的是一个季度90天):数电赋额等级IV类或者III类且信用等级BCM级,数电核定后使用时长、入库税额等要求比"偶尔扫脸"企业低;没有信用等级的小规模或不参评企业要求会多点。
04
维持现行扫脸
“维持现行扫脸”企业:包括D级纳税人,数电赋额等级I、II类、负面清单纳税人等。
总结:除非你企业是政府机关、央企国企等大型企业无需扫脸,最好就是做到183天扫脸一次了(优秀的企业),或者差一点就是90天扫一次(比较优秀的企业)。升级后默认还是1天扫一次脸,需要的企业可以自行设置更长扫脸间隔。
05
设置方法
这里必须是以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的账号登录才可以设置认证间隔,开票员是无法设置的,也无法单独对某人设置,设置后全部人员(包括法人、财务负责人、开票人)均是按设置的扫脸间隔执行。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
点开扫脸认证时长设置,就可以看到系统自动评估可以设置的最长扫脸间隔,例如下面这个企业就属于刚成立不久的企业,开票量不多,最长只可以设置24小时扫脸一次
再看下面这个企业,最长可以设置90天扫脸一次,
下面这个企业最长可以设置183天扫脸一次,改扫脸间隔点确定,提示保存成功即可。
注意:间隔写0代表每开一份都要扫脸一次,并不是无需扫脸的意思。
也就是说赋额等级不同,时间间隔也不同:
大家会发现间隔时间跟赋额等级息息相关,那么如何查看数电赋额等级呢?点击该界面可用发票额度数字旁的去调整,调整数电额度,点新增申请,就可以看到等级。
4
数电票,出现发票降额!
额度很低!企业如何应对?
最近,很多粉丝反应数电票被降额,多数企业开票额度只有几万。
要想知道数电票为什么会被限额,首先要了解数电票的赋额规则。国家国家税务总局最新规定的数电票的赋额规则为:
数电票的赋额规则
最近12个月开票金额未达到赋额的80%的纳税人,赋额调整减少为最近12个月开票额最高的一个月的实际开票额
以某纳税人为例,假设其为三类纳税人,原本赋额为40万元。然而,在过去12个月内,该纳税人的开票金额均未达到32万元(即赋额的80%),且最高的一个月开票额仅为5万元,根据新规则,该纳税人的赋额将被调整为5万元。
另外,如果企业经常欠税,或欠社保,税务局会根据情况将公司开票额度降至每月5000 元,后面企业想要开票额度升上去就会很难。
以某纳税人为例,假设其为三类纳税人,原本赋额为40万元。然而,在过去12个月内,该纳税人的开票金额均未达到32万元(即赋额的80%),且最高的一个月开票额仅为5万元,根据新规则,该纳税人的赋额将被调整为5万元。
另外,如果企业经常欠税,或欠社保,税务局会根据情况将公司开票额度降至每月5000 元,后面企业想要开票额度升上去就会很难。
面对赋额调整,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呢?
一、如果企业是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
1.申报前,当月发票可使用额度为上月剩余发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发票总额度;
2. 完成申报且比对通过后,恢复当月授信额度。
二、如果企业是按季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
1. 季报企业不在季报月,每月月初自动恢复授信额度
2. 在季报月(1月、4月、7月、10月 ),申报前发票可使用额度为上月剩余发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发票总额度;完成申报且比对通过后,恢复当月授信额度。
举个例子:
公司是按月申报的试点纳税人,2023年12月发票总额度为100万元,截止到12月31日实际已使用额度为70万元。从2024年1月1日至申报前剩余可用发票额度为30万元,申报完成且比对通过后可使用额度自动恢复为2024年1月发票额度。
企业开票额度不够用该怎么办?
信用较好且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会自动触发每月一次的系统临时调增,有效期为当月。若额度依然不够,您也可以申请人工调整,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申请调整发票额度,填写调整理由,并依次上传相关附件,即可启动人工调整流程。
具体操作如下:
一、进入电子税局、在税务数字账户中找到发票业务
二、进入税务数字账户页面后,点击业务办理栏目中【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按钮,进入到授信额度调整申请页面。
三 、页面上方展示查询功能,您可根据需要查询历史申请办理情况。点击蓝色【新增申请】按钮,可以进入到新增申请页面。
四、进行新增发票额度调整申请:页面顶部展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人、赋额类别等基本信息。
填写申请调整额度类型、申请调整额度和申请理由等必录信息。
还可上传附件资料(如购销合同、固定资产情况表及其他材料)辅助税务人员审核。
五、完成所有信息填写后,点击【申请】按钮,系统会提示“提交成功,需要税务人员人工审核,请耐心等待”提醒。
六、点击【确定】按钮后退出至发票额度调整申请页面,到这里发票额度调整的申请就完成了。您可以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页面可以查看当前发票额度调整申请信息和审核状态。
5
数电票红冲规则有哪些?
红冲流程是什么?
01
红冲时,红冲原因如何选择?
答:红冲原因应由纳税人根据业务实际确定。需要注意的是:
(1)如原蓝字发票商品服务编码仅为货物或劳务时,红冲原因不允许选择“服务中止”;
(2)商品服务编码仅为服务时,红冲原因不允许选择“销货退回”。
02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是否可以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答:除以下几种特殊情形,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开具红字发票:
(1)冲红原因为“开票有误”时,必须全额红冲;
(2)蓝字发票标签为“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时,必须全额红冲。
03
数电票红冲规则有哪些?
答:各票种之间的红冲规则是“新冲旧、电冲纸”:
(1)数电票能够对数电票、数电纸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前提为税控设备和税控用户信息已注销)
(2)数电纸票可以对数电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数电票进行红冲。(前提为税控设备和税控用户信息已注销)
(3)税控发票仅允许对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数电票、数电纸票进行红冲。
04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受票方情况分类处理的规则有哪些?
答:(1)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
开票方填开并提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依据《确认单》自动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或由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2)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
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票。
(3)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
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05
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情况有哪些?
答:(1)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2)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3)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06
数电票红冲流程是什么?
答: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指引如下:
(1)我要办税—开票业务。
(2)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
(3)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进入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界面。
(4)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信息。
(5)在查询结果中点击“选择”后进入【录入红字信息确认单页面】,在该页面中若数电票票种选择的是“电子发票”,点击【提交】按钮,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选择红字发票票种是“电子发票”,确认方确认后系统将直接生成红字发票,请确认是否继续提交?”,点击【确定】,红字发票开具成功;若数电票票种选择的是“与原蓝票一致票种的纸质发票”,点击【确定】,跳转到“提交成功”界面,提示红字信息确认单提交成功。
如果是需要对方进行确认的情况:
(1)我要办税—开票业务。
(2)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
(3)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页面处理。
(4)同意红冲选择“确认”,不同意红冲选择“拒绝”,也可以对红字信息确认单进行撤销。
当红字信息确认单状态为购销双方已确认状态或无需确认状态时:
(1)我要办税—开票业务。
(2)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
(3)在常用功能模块中点击“红字发票开具”。
(4)录入查询条件查询到此前开具的红字信息确认单,点击右侧的“去开票”,进入红字发票开具页面,之后正常开具红字发票即可。
07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时,发现开错了,又该怎样作废红字发票的开具流程呢?
答:具体规则如下:
(1)销方发起无需确认的红字确认单,未开具红字发票前,允许销方撤回;
(2)红字确认信息发起方在提交红字确认单后,对方尚未确认前,不允许修改,发起方可撤销红字确认单;
(3)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且对方已确认的红字确认单,发起方不允许撤销红字确认单,确认方可在确认后且未开具红字发票前撤销确认单;
(4)已开具红字发票的红字确认单不允许撤销。
(5)发起红字确认单后、开具红字发票前,原蓝字发票被认定异常凭证的,系统自动作废红冲流程。
08
公司发起数电票红字发票信息确认流程是否都需要对方确认呢?
答:不是,对于购方未做或者撤销勾选确认以及入账确认的情况,销方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发起红字确认单,无需对方确认;而对于购方已进行勾选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则需要购销双方中的一方发起红字开具流程,经对方确认后才可由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
09
红字开具流程发起后,对方要在多长时间内进行确认呢?
答:如果红字确认单需要对方确认,则应在72小时内进行确认操作。如果超时未确认,流程就会自动作废,需要重新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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